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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事简介
 
    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宁夏路272号,主要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境外人员管理、涉外案事件查处、妨害国(边)境案件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
 
赴港澳旅游取消发票告示
发布时间:2009-1-4 9:17:57   点击次数:1178次   【返回上一页
 
    为进一步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限,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供便利,根据公安部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不再需要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我市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
特别提醒:由于青岛市尚未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因此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旅游只能签发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领取证件后,必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出入境,以免在口岸被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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