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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事简介
 
    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宁夏路272号,主要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境外人员管理、涉外案事件查处、妨害国(边)境案件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
 
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须知
发布时间:2009-1-9 10:55:16   点击次数:877次   【返回上一页
 
一、 办理的条件:
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或其他邀请单位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紧急事由来华而来不及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的外国人。
二、 办理的手续:
申请口岸签证: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2、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被授权单位的函电或其他邀请单位函电。
4、外国人来华奔丧或者探望重病亲友,必须提交与来华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5、提交口岸签证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 受理地点:流亭国际机场国际到达大厅或青岛港国际旅客联检大厅。
四、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五、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物价局的规定,非对等国家每人次160元人民币,对等国家按两国对等收费。
六、咨询电话:66573259。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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