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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简介
负责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好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及居民身份证的管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户籍证件制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综治委暂住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制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做好人口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口普查工作。咨询电话:66573513
问题:
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答案:
根据《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用工单位应承担下列义务:
(1)不得召用无合法身份证明、未申报暂住登记及未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的人员;
(2)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增减变动及管理情况;
(3)发现违法犯罪情况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4)按规定成立治保组织,协助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5)对暂住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
对不签定治安责任书、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单位应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一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Tel:0532-66573513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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