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最早称刑事警察队(简称刑警队),成立于1949年6月2日,隶属于市公安局治安处。之后经历了股升科等变迁,至1980年扩编为刑事侦察处(内称第九处),直属市局领导。1993年8月,扩编为刑事警察支队,1996年升格为副局级单位。 刑警支队正式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三届领导班子,2001年12月,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以来,提出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的奋斗口号,大刀阔斧,锐意进取,创新发展,下大力气狠抓“科技强侦、机制创新和基层基础”三大建设,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和战斗力,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自2002年以来,刑警支队共计有8个专案组、22个先进集体分别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5次,三等功24次;先后有3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21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81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有1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有3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2006年,被公安部评为获得“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机关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指纹协查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评为“全国检察、公安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200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成绩优秀单位”、“2006年度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网通电信设施犯罪工作公安系统先进集体”。 2007年,被省公安厅、保险、电力等部门评为“全省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打击汽车骗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打击处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青岛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200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追逃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突出贡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