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购买证、运输证:(一份)
1、省以上部门批准的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国家批准的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购买、销售单位必须根据国家计划签订购销合同,并经国家经贸部门鉴章(国家为科工委、青岛地区为经委)同意,由具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包括厂家运输、使用单位运输或雇佣车辆运输);4、出口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必须经国家科工委等有关部门鉴章,运输炸药过程中要使用专业运输车辆并有专职押运员,且押运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持证上岗。
爆破工程使用爆炸物品:
1、爆破设计方案或说明书;2、公司(单位)要求爆破施工的申请书;3、爆破施工单位须填写《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一式三份);4、爆破单位与其协作单位的有效合同证书;5、规划局批准的同意爆破报告书;6、工程开挖平面图或拆除爆破建筑构造图;7、爆破施工涉及电业、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等公用事业等部门,须由涉及部门出具可施工证明8、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施工方案评估报告;9、《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10、从业人员情况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